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水处理委外维保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人:
现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水处理委外维保项目(招标编号:YYWX-1-ZB-201901)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及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明确为“2019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
2、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1.3”中原编列内容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文件目录”中“11.项目经理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更正为“11.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1.3”中原编列内容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资信评审标准”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文件目录”中“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甲方、合同签订时间、风管面积、服务内容等内容”更正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甲方、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7.1”中原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七条规定交纳”。
5、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5“在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原 “(4)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人案的”更正为“(4)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6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原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上限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更正为“(2)投标报价或修正后的报价超出上限控制价的;(3)投标人报价有漏项或缺项报价的或有选择性报价的或有条件报价的”。
7、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1中原以下内容:
"入围投标人价格评审标准"中"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此处“投标报价”是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此处“投标报价”是指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
现更正为:
修正后的总价若高于投标报价,评标报价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修正后的总价若低于投标报价,评标报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投标人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删除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入围投标人价格评审标准”中内容 “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电话:0771-277897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 座
邮编:530012
联系人:杨女士、刘女士
电话:0771-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
电子邮件:gxyunlong@vip.163.com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