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后勤机关食堂定点供应商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8日就2019-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后勤机关食堂定点供应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9-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后勤机关食堂定点供应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G3-04-02GXYL-I)。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2019-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后勤机关食堂定点供应商1项。项目基本概况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协议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4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gxyunlo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定标日期:2019年5月13日
四、评标日期:2019年5月8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号、8号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厚峰、刘细秀、陈红、蔡昭雄、李艳洁
采购人代表:李艳洁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综合折扣率报价 |
广西桂林恒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桂林市叠彩区群众路57号14栋1-2-2号 |
90.00% |
中标标的基本信息:
项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综合折扣率报价 |
服务要求 |
1 |
2019-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后勤机关食堂定点供应商 |
1 |
项 |
90.00% |
1.按计划送货:按计划组织供应,并完整、正确填写采购单,产品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双方在物品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不随意更改供应计划,确因客观原因个别品种无法满足需求时,提前12小时与采购人协商,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品种。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未主动与采购人达成协议,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损失的,视为违约,按食品供应价格进行赔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确保质量:提供的食品均达到采购人提出的质量要求,所有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供应采购人。提供的食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造成采购人的员工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及拒付当月货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数量问题:所供应的生鲜类食品、散装食品出现缺斤少两(正常耗损除外)、腐烂变质等情况,将按照所缺重量、变质重量产品供应金额的十倍进行赔偿;预包装食品出现数量与订单不符、产品质量不达标、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所缺数量、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供应金额的十倍进行赔偿,并将以上违法经营行为上报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腐烂变质等产品,金额超过一千元的,采购人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4.提供信息:每天供应的食品必须出示电脑打印的票据,每半月提供一份当季所供食品价格参考明细表(含电子版),便于采购人管控。 5.接收监督:自觉配合采购人有关部门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卫生标准等进行监督,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释。采购人在所提供的食品,发现质量问题的,生鲜类食品必须在8个小时内提出,预包装食品必须在48小时内提出,并保留有问题的食品给查验,否则,所造成的责任自行负责。 6.服从管理:服务人员、配送车辆进入采购人区域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检查和盘问。 7.按要求完成食品配送。 8.配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对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确保饮食安全,严禁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 9.在桂林市(不含10县)设有固定的食品配送点,场地条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卫生标准。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的固定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贰万肆仟叁佰元整(¥24300.00)。
七、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
评标得分 |
排序 |
广西三姑的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避风港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82.72 |
2 |
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靖生园土特产有限公司(联合体) |
80.78 |
3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52 |
4 |
广西家源香盈实业有限公司 |
78.00 |
5 |
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 |
77.86 |
6 |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的原因 |
桂林市军粮供应站/桂林文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为联合体参与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联合体成员之一“桂林文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
桂林市力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桂林力源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为联合体参与投标,桂林力源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未就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的分工提供相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9-1
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人:吕雯、黄钏钏 项目联系人:李艳洁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联系电话:0773-3811962
监督部门: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836392。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0773-3811962,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