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5-C3-024-ZY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30“履约保证金”

R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3 %(取整到元),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

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且双方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根据项目验收意见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后,原路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账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

银行账号:613257485415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R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3 %(取整到元),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

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且双方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根据项目验收意见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后,原路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账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

银行账号:613257485415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1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对采购文件不一致内容进行更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25

联系方式:谭一荣 0771-3806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

联系方式:李鸿海、秦晓玲 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秦晓玲

电 话:0771-261819926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