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YZLYL2023-C3-239-YLQT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YL2023-C3-239-YLQT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科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玉林市教育中路386号盛业家园B3幢01号
成交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1项,本次服务采购品类主要包括:粮油,肉类、蔬菜瓜果类、蛋类、奶类、禽类、鱼类等副食(采购品类包括但不仅限以上内容)。 送货地点: (1)玉州区税务局局本食堂,玉林市一环东路56号; (2)玉城税务分局食堂,玉林市民主中路141号; (3)第二税务分局食堂,玉林市城站路160号; (4)南江税务分局食堂,玉林市城站路 33号; (5)名山税务分局食堂,玉林市人民东路171号; (6)城北税务分局食堂,玉林市一环北路 31号。 |
服务要求 |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当天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在次日上午9:00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实际供货时间也可双方协商)。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最迟1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 |
服务时间 |
12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服务标准 |
提供的肉类、蔬菜瓜果、粮油等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
五、磋商小组名单:胡子泳、刘钰、李阳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144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一环东路56号
联系方式:李阳春0775-2819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775-2690131、269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燕、秦晓玲
电 话:0775-2690131、2690161
十、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