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2020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更改通知(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FCC2020401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2020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2020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7日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 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如下更改
序号 |
条款 |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
修改后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
1 |
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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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必须为列入广西邮政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YLG20194153-N)的防城港市入围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进入如下更改:
序号 |
条款 |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
修改后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
1 |
8.2 |
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必须提供)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五);(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五);(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五);(必须提供) (5)供应商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6)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7)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扣款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必须提供) (9)项目需求响应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10)项目服务方案(附件四);(必须提供) (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七);(必须提供) (12)获奖证书、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3)其他特殊资质证书; (14)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或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
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必须提供)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广西邮政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YLG20194153-N)的防城港市入围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五);(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五);(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6)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五);(必须提供) (7)供应商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8)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9)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扣款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10)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必须提供) (11)项目需求响应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12)项目服务方案(附件四);(必须提供) (1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七);(必须提供) (12)获奖证书、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3)其他特殊资质证书; (14)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或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
3.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原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0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改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0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补充事宜:对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港路18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话: 0770-2882899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