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2025年常规体检项目(重2)(YZLQZ2025-C3-034-GXQT-2)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QZ2025-C3-034-GXQT-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2025年常规体检项目(重2)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单项套餐价格小计金额(以套餐在职男性体检、在职已婚女性体检、在职未婚女性体检、退休男性体检、退休女性体检合计汇总计算)】(元) |
灵山县人民医院 |
灵山县灵城镇钟秀路1号 |
4985.00 元 |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
灵山县三海街道东边塘街81号 |
4788.00元 |
灵山县中医医院 |
灵山县灵城街道丰裕路22号 |
5000.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成交金额【单项套餐价格小计金额(以套餐在职男性体检、在职已婚女性体检、在职未婚女性体检、退休男性体检、退休女性体检合计汇总计算)】(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2025年常规体检项目 |
1项 |
灵山县人民医院:4985.00元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4788.00元 灵山县中医医院:5000.00元 |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2025年常规体检项目1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执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江莲、张圆圆、邓朝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执行。以最高限价为计费标准计取代理费(即人民币4890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3家成交供应商平均支付,每家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元整(¥16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灵山县人民医院评审总得分为:79.41分,灵山县妇幼保健院评审总得分为:62分,灵山县中医医院评审总得分为:48.3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地 址: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130号
联系方式:王颖,0777-6425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联系方式:0777-561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绍袁、黄洁年
电 话:0777-5619366
十、附件
磋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2025年常规体检项目(重2)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