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YZLQZ2025-C3-036-GXQT)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QZ2025-C3-036-GXQT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山县协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三多社区由路塘1队双鹤岭大麓肚荔枝园内

成交金额(元/年):伍拾捌万叁仟玖佰元整(¥5839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成交金额(元/年)

1

食堂餐饮服务

1

583900.00

服务范围:食堂餐饮服务1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1年(自2025 71日起至2026630 日止)。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第一年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在预算保障以及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续签金额以第二年实际预算为准,但成交单价和合同条款不予调整。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服务标准:执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富源、王素娟、张保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服务类标准,以1年成交金额为基准价计算后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玖元整(¥875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灵山县协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2.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址: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130

联系方式:王颖,0777-6425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联系方式:0777-561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绍袁、黄洁年

电  话:0777-5619366 

十、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

附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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