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LZ2024-C3-094-LZ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元整(¥532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元整(¥532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 |
项 |
(一)总体要求 现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1家,及其采购内容、价格优惠率(1-下浮系数)、合同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合同条款协议书形成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食材配送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为采购人配送规定范围内的食材,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成交供应商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无需任何材料,到获取地点财务部现场获取。
2.邮寄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收件地址信息按上述规定的时间以邮件主题(“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获取磋商文件信息”)将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的信息和收到邮寄款(含手续费,即350元)后 1 个工作日内寄送。
注: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完整信息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核对,不代表其竞标资格的确认;竞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当日18时00分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供应商邮寄获取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送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邮寄获取磋商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iuzhou)、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gxyunlong.cn/)上发布。
2.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25日15时30分截标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54号
联系方式:何琴芳 0772-686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方式:杨启帆、兰宗迪 0772-3310669、3310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启帆、兰宗迪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