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LZ2024-C3-077-LZ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采购项目 |
1 |
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办公区域及管理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一)城南办公区。位于鹿寨县迎宾路54号,占地面积10000㎡,有办公大楼1栋,11层,配备有电梯一部,发电机房1个,广场1个,小车停车棚2个,电单车停车棚2个,新能源车停车处1个,篮球场1个,食堂1栋,绿地面积为:3500㎡,共有2个出入口。 (二)城北办公区。位于鹿寨县广场路9—3号,占地面积7000㎡,有办公大楼1栋,9层,配备有电梯一部,地下停车场1个,电单车停车棚1个,庭院1个,食堂1栋,绿地面积为:230㎡,共有1个出入口。 (三)中渡税务分局。位于鹿寨县中渡镇,占地面积723㎡,有办公楼1栋,宿舍楼1栋,院子1个,绿地面积约100㎡,共有2个出入口。 (四)寨沙税务分局。位于鹿寨县寨沙镇,占地面积808㎡,有办公住宿综合楼1栋,院子1个,共有1个出入口。 (五)建中北路整治小区。位于鹿寨县鹿寨镇,占地面积6000㎡,有办公楼1栋,院子1个,停车场1个,车库5个,绿地面积约300㎡,共有1个出入口。 (六)职工周转楼公共部分三处,分别位于广场路、元宝小区和建中西路(城关),共有周转房32间。 (七)根据鹿寨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需要和疫情防控需要,把鹿寨县税务局负责的网格责任区纳入管理,网格责任区共五处,分别位于财政小区、原地税小区、鹿州市场五区、七区、紫金园小区。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方式:
1.现场获取:无需任何材料,到获取地点现场获取。
2.邮寄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收件地址信息按上述规定的时间以邮件主题(“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将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的信息和收到邮寄款(含手续费,即350元)后 1 个工作日内寄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截标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iuzhou/)、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ljt.cn/)上发布。
2024年10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4.邮寄获取采购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注: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完整信息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核对,不代表其竞标资格的确认;竞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供应商邮寄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送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54号
联系方式:何琴芳 0772-686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方式:杨启帆、田京灵 0772-3310669、3310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启帆、田京灵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