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YZLQZ2024-C3-016-QZ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327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QZ2024-C3-016-QZ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年,服务期2年(¥989760.00/年,服务期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年,服务期2年(¥989760.00/年,服务期2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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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1

服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1.....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315日至20243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必须于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以上资料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磋商文件的,必须于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 0010 1330 0157 979

行号:3026 1102 9137

注: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3279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五、开启

时间:20243279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327930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钦州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qinzhou)、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zljt.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

地 址:钦州市文峰北路10号 

联系方式:韦梅娜 0777-2838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

项目联系人姓名:黄洁年、秦绍袁

联系电话:0777-561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洁年、秦绍袁

电 话:0777-5619366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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