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创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93日就兴安县创建第四批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创建第四批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G3-11355-GX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兴安县创建第四批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项目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1131日前。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20188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gxyunlo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日期:201893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评标委员会名单:郑紫娟、刘宁、赖勇坚、李在昆、黄华桥

采购人代表:黄华桥

定标日期:201895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广西协致标准化认证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北一里82号楼整栋综合楼7718719号房

捌拾玖万玖仟元整(¥899000.00

中标标的基本信息:

项号

中标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1

兴安县创建第四批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项目

1

899000.00

交付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1131日前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差额累计法计取(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壹万叁仟肆佰捌拾伍元整(¥13485.00

六、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评标得分

排序

广西兴桂质量标准化认证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

56.91

2

广西标准化协会

56.65

3

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的原因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兴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                    地址:兴安县志玲路280

联系人:吕雯、何涛                     项目联系人胡明辉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联系电话:13907832901

监督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220651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96